手势不可太引人注目。听众关注的重点并不是手势,而是演讲内容。使用手势的目的是向听众传递演讲内容,而不是让演讲者的“表演”得到比内容更多的关注。
手势应适时地与演讲的语言信息相配合。比如,当演讲者说有三点时,手势动作应当在说到“三”的时候同时做出。如果演讲者说完“三”点后又停顿了一两秒才竖起三根手指,那就不合适了。
另外,手势的使用要适合于听众和当时的环境。在许多正式的演讲场合,特别是向很多听众演讲时,更大胆、更大幅度、更戏剧性的手势比较合适,而非正式情境下面对小范围内的听众则更适合使用较为自然的手势。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手势语。
演讲中使用右手比左手的频率高,手指不要太直,因为面对听众手指太直,针对性太强。常用的手势语有:
拇指式。竖起大拇指,其余四指弯曲,表示强大、肯定、赞美等意。
小指式。竖起小指,其余四指弯曲、合拢,表示精细、微不足道或藐视对方,这一手势在演讲中使用得不多。
食指式。食指伸出,其余四指弯曲并拢。这一手势在演讲中被大量使用,用来指称人物、事物、方向,或者表示观点甚至表示肯定。使用时胳膊向上伸直,食指指向空中则表示强调。食指弯曲或成钩形表示与九相关的数字。
中指、无名指、小指三指并用式。表示3、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