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是,“质”“文”这对概念不仅在先秦和秦汉时期即已出现,而且从魏晋延伸到明清,一直被文人频繁使用,各种典籍中对此有大量讨论,需要从“文明史观”的新角度切入加以贯通式阐释。当然,这种阐释应在“中层理论”设定的限度之内。“质”和“文”在文明史观意义上表现出的含义颇为复杂。从表面上看,由“质”趋“文”是一种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但并非与西方现代单线进化论的走向完全吻合,而表现出更为复杂的演化态势。在某个阶段,“质”指称的社会状态不一定会低于“文”,如道家就主张“反朴”“反质”。在《论语》中,孔子虽主张“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跟从的是周朝的“尚文”风气,但有些史家却认为正是因为东周礼仪的繁琐,使人们的生活方式过于“文饰”而发生变异,遂间接导致了秦朝的灭亡,所以到汉初才崇尚“黄老之学”,推崇简约的生活方式,又返回了“质”的状态。如果把“文”“质”变异视为一种历史观,则“质”“文”并非截然对立,“文质”的交替出现往往与中国历史上“一损一益”的现实状态密切配合,其中充满了变数。“质”往往与“损”相应,“文”往往与“益”相当,但不可简单贬之为一种“历史循环论”,而应视为对历史中礼仪设置与生活习俗风气演变的变通分析框架,具有特殊的历史智慧,较宜于从“中层理论”的视角予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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