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目的论的特点
从总体上看,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教育目的应该重视儿童广泛的兴趣
赫尔巴特在从事家庭教育时就注意到培养学生的兴趣。在《普通教育学》中,他所说的可能的目的也在于培养匀称的多方面兴趣,以适应未来成年人的需要。
(二)教育目的是由教师根据儿童的未来生活的需要制订的
在他看来,今天的教育是为了明天的生活。他之所以持这种观点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在当时的德国,资本主义工业和经济发展还比较缓慢,未来的生活似乎是可以把握的。正如赫尔巴特自己提出的:“对我们来说,问题仅仅在于:我们能否预料未来人的目的,替他早一点把握这些目的,并为他追求这些目的,这样他总有一天将感激我们。假如是这样,我们便不需要其他各种进行教育的理由了”[19]。
(三)在教育目的的制订中重视儿童的个性
赫尔巴特认为,学生是个别的人,“即使对人类做最纯粹的、最成功的描述,这种描述却同时也始终是对特殊的个人的说明。”[20]因此,教育应该以学生的个性为出发点。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应该尽可能避免侵犯个性,让个性具有的鲜明的轮廓明显地显露出来。他进一步论述了个性与多方面性的对立统一关系,认为个性应该广泛地与多方面性融合起来,统一在教育目的的各成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