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史论除了以隋朝自身的历史做比较外,还进而把隋朝的历史与秦朝的历史做了比较,并得出这样的结论:“其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165]《隋书》史论的撰者在此明确指出:隋亡和秦亡一样,都是被“群盗”所推翻。这就是全部问题的症结所在。可见,他不仅希望唐朝统治者要记取隋亡的教训,而且要记取秦亡的教训。《隋书》史论用这种历史教训来唤起唐朝统治者的警惕,它的政治目的与阶级实质也就表露得再清楚不过了。
此外,《隋书》史论还从经济上探讨了隋朝灭亡的原因,指出:“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政,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活国安人之大经也。”这可以说是《隋书》史论的撰者的根本经济原则。其具体主张是:“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相反,“若使之不以道,敛之如不及,财尽则怨,力尽则叛”。那时人民就要起来造反。质而言之,就是剥削、奴役百姓要有一个“限度”:不超过这个“限度”,就可以“活国安人”;超过这个“限度”,便“怨”、“叛”丛生。《隋书》史论着眼于隋皇朝的经济政策,并提出上述的主张,应当说是很难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