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培养专门人才的机构有武学、医学、阴阳学、三氏学等。武学是专门培养武职子弟及年长失学的武臣而专门设立的特殊学校。正统六年(1441年),成国公朱勇奏选骁勇都指挥等官51人,熟娴骑射的年轻武官100名入学,不久朝廷命都司、卫所应袭军籍子弟,年10岁以上者,由提学官选送入学,无武学者送卫学或附近儒学读书。武学生员分居仁、由义、宏智、惇信、劝忠、崇礼六斋学习,生员的考核、学规等大致与儒学相似。明代在各府州县还设立了阴阳学和医学。阴阳学和医学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机构,未受到明政府的重视,所聘的教师,也不享受俸禄。三氏学万历后称四氏学。洪武七年(1374年)明政府诏设孔、颜、孟三氏教授司(简称三氏学),令三氏子孙入学习礼。万历十五年(1587年),明神宗下令将曾氏加入,于是三氏学改为四氏学。四氏学的创立,反映了明朝统治者对儒学的推崇及对圣贤之后的重视。
明朝还在城乡广泛设立社学,尤以官立社学得到长足发展。关于社学生员的资格,弘治十七年(1504年)规定,凡民间幼童十五岁以下者均可入学读书。每逢乡试之年,提学官也兼取一两名民间俊秀参加乡试,如中试即为举人。然而,明代社学却时兴时废,它主要在于地方官的办学积极性和社学教育是否与科举发生联系。社学的兴盛,大约在弘治至嘉靖年间,当时书院教育和社会教化思潮的勃兴,推动了社学建设。社学作为州县儒学的预备学校,深受科举制的影响。此外,还有培育儿童的各类蒙学,如私塾、义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