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真理自身即多重的、内在于境遇的、由忠诚所一点点建构起来的东西;它是忠诚所收集在一起并产生的东西。
过程的这三个向度具有若干重要的“本体论”特征。
(1)事件既是处境中的(situated)——它是此一或彼一处境的事件,又是补充性的(supplementary );因此,与该处境的所有规则绝对分离,或曰没有任何关联。因此,随着海顿(或在这一“某个人”海顿的名下)出现的古典模式,关系到的是音乐处境而不是其他,当时,这一处境是由巴洛克模式占统治地位来管理的。它是这一处境中的一个事件。但在另一个意义上,该事件根据音乐形式所要权威化的东西,从巴洛克模式所获得的充足性内部是无法理解的;它实际上是关于某些其他东西的问题。
那么你可能会问:是什么东西造成了事件和“使之成为”事件这两者之间的关联?这一连接是更早期处境的空缺。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在每一个处境的核心,作为其存在的根基,存在着一个“处境中”的空缺,在其周围,该处境的充足性(或稳定的多重性)被组织起来。因此,在巴洛克模式的艺术饱和的核心,空缺(与未被注意到一样具有决定性)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建筑学观念。海顿—事件的出现是作为这一空缺的一种音乐上的“命名”。因为构成这一事件的正是一个全新的建筑学和主题学的原则,一种新的以一些可变的单位出发来发展编写音乐的方式——而这正是人们从巴洛克模式内部不能够感知到的东西(没有关于它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