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他们不怕,但说到杀人,谁见过这个?
此时,非常戏剧性的就是,十个人提着长剑,竟然在校场上,追着散乱的五十人挥砍。
纵然期间也有人受伤,但他们就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似的。
你砍我一刀,那劳资就来索你的命!
看到这,刘启的嘴角,不自觉的微微上扬。
这就是本质上的差距,一个真正见过血的士兵,跟没有经历过杀戮的士兵,完全是不一样的。
在经过了十天严酷的训练,十个人早已经见惯了鲜血,尤其是最后,每个人还亲手斩杀了一名囚徒。
从这一刻开始,每个人的心性就变得不一样了。
在生死之间走过一回的他们,已经不再畏惧任何一名对手!
眼前的这群五十个大兵,虽然看似英武,可在他们的眼中,其实就跟待宰的羊羔没什么区别。
事实上,差距从交手的一刻起,就已显现。
他们敢杀,但五十个兵士却不敢。
骨子里,十人就是奔着真正的战斗而来的,但五十个人的心里,想的却是竞技对抗,点到为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