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奉献的能力(首先是对母亲)以很多方式发展成对感觉为好的、有价值的不同事业的奉献。这意味着婴儿在过去因为感觉到爱和被爱而体验到的享受,在后来的生命中,不仅转移到了与他人的关系上(这非常重要),也转移到他的工作和所有他觉得值得奋斗的事情上。这也意味着一种人格的丰富和享受工作的能力,从而开启了各种满足的来源。
在不断树立更高目标的奋斗中,也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中,进行修复的早期愿望增加了爱的能力。我已经说过,在我们的升华中(这些升华源于孩子最早的兴趣),建设性的活动获得了更多的推动力。因为孩子无意识地感到,用这种方式,他修复了曾被他伤害过的所爱之人。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无法识别这种推动力,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失去力量。我们中没有人能完全摆脱罪疚感,这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也有非常有价值的层面,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尽自己所能进行修复和创造的愿望从未耗竭。
所有形式的社会服务都得益于这种内驱力。在极端情况下,罪疚感会驱使人们为了一项事业或同伴完全牺牲自己,甚至可能导致狂热的信仰。然而,我们知道有些人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拯救他人,这样的行为不一定是由于上面的原因。在这些情况下,与其说是罪疚感在运作,不如说是爱与慷慨的能力,以及对身陷险境的同伴的认同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