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认识到这一事实,是改善道德教育的前提条件,也是理智地认识主要的道德观念或“范畴”的前提条件。如同走路是两腿与物质环境的相互作用一样,道德是个人与其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走路取决于两腿的力量和能力,但也要看是走在沼泽中还是走在平坦的大街上,也要看是安全的人行道还是必须在危险的车流中穿行。如果说道德水准低下,那是因为个人与其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所提供的教育有缺陷。当整个社会都在崇尚“成功”人士、即崇尚那些因掌握了金钱或其他权力而出人头地受人羡慕的人们时,宣扬谦逊朴实和自足自乐又有何用?倘若一个小孩脾气暴躁、诡计多端,那么必有其他人参与了这种脾气的塑造。
对于任何人而言,意识到不假思索的行为和自私自利的行为会引起他人的义愤和憎恨,是十分有益的。没有人能够完全免遭他人的直接批评,也很少有人能无须他人的赞同和支持。但这些影响同社会评判的影响相比,则是被过度夸大了,因为后者不需要赞赏和责难与之相随,它能促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使之掌握一种分析方法,以便分析那些模糊的并往往是不公开的行为驱使力量。我们需要借助一门关于人性的科学的方法和材料,以便洞察关于行为的种种判断。缺乏这种洞察,即使是在道德指导下有利于他人的最好意图,都会以误解和不和的悲剧收场;从家长和孩子的相互关系中,我们便可以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