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沃公司咨询报告》不能推翻《鉴定证书》。钦州锐丰公司在本案二审期间,提交了《奥沃公司咨询报告》,拟证明《鉴定证书》所载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为虚假技术。且不论奥沃公司是否具有相关技术鉴定资质,根据该报告的记载和现已查明的事实,奥沃公司系在未参阅相关基础文件资料亦未向北航大学询问相关技术事实的情况下作出上述报告的,故对此报告不予采信。《奥沃公司咨询报告》不能推翻《鉴定证书》,其不能证明该证书所载技术为虚假技术。
综上,北航大学完整地告知了钦州锐丰公司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半工业试验阶段的真实情况,其未对涉案技术在这一研发阶段的情况实施欺诈;且依据现有证据难以认定《鉴定证书》所载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系虚假技术。一审法院对《鉴定证书》予以采信,对钦州锐丰公司关于重新鉴定的申请未予支持,并无不当,予以确认。钦州锐丰公司关于北航大学以虚假技术骗取《鉴定证书》,对《鉴定证书》不应予以采信的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北航大学是否向钦州锐丰公司完整告知了钒钛铁分离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真实规划的问题。在涉案合同磋商阶段,北航大学向钦州锐丰公司提交了《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用以说明其关于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工业化试验项目的规划。关于北航大学是否向钦州锐丰公司完整告知了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规模化工业试验阶段真实规划的问题,主要应从北航大学是否虚报了项目产品和是否虚报了技术开发成本两个方面予以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