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上帝帮助那些自助的人。因此有时人们指出加尔文教徒自己创造了自己的救赎,或者更准确地说,创造了对得救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但这个信念不可能像在天主教中那样存在于个人所为善行的逐渐积累过程,而是存在于全面系统的自我控制之中,这种自我控制时刻面临着冷酷的选择:成为选民还是沦入地狱。这样我们便遇上了我们这次研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我们都知道这种思想在归正会及各宗派中有越来越明确的阐述。然而路德宗却曾一再指责这种思想回到了以行事获得拯救这一教义。不管被指责者反对将他们的信条与天主教教义混为一谈的抗议是多么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这个指责指的是归正会给普通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带来的实际后果的话,那么,这个指责肯定是有道理的。因为比加尔文宗信徒对道德行动的宗教性评价更为强烈的形式也许从来没有过。但是,对于这种善行救赎说的实际意义最为重要的是什么则必须从对其特殊性质的认识中去寻找,因为这些特性形成了他们的伦理行为的独特之处,并且使其与中世纪普通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区别开来。不同之处可以这样来概括:标准的中世纪天主教信徒过着极其单纯的伦理生活。首先他尽职地完成他那些传统的责任。但在此极小限度之外,他的善行并不一定形成一个有联系的生活体系,起码是没有理性化的体系,而只是一系列单独的行为。他可以利用善行来满足偶然需要,如为某些特殊罪孽赎罪,改善他获得拯救的机会,或者在他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刻,以此作为一笔保险金。当然,天主教的伦理是关于意图的伦理。但是单独一项行为的具体意图便决定了这项行为的价值。于是某一项好的或坏的行为便会记在行为者的账下,决定着他现世的和永恒的命运。教会很现实地认识到人并不是一个可以绝对清晰地界定的统一体,不能用非此即彼的方法来判断,人的道德生活通常屈服于相互冲突的动机,因此他的行动也是矛盾的。当然,教会的理想就是要求生活在原则上有一次变化。但教会最重要的权力和教育的手段之一,赦罪的圣事,削弱的正是这一要求(对一般基督徒来说),而圣事的这种作用又是与极端天主教的最深的根源相联系的。